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729.“六日要作工”表一个人被主重生的第一个状态,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荣耀的第一个状态。这从“六日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第七日或安息日之前要作工的“六日”是指一个人被主重生的第一个状态,就是一个人拥有真理,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并卷入争战时的状态(参看8510, 8888, 9431, 10360节)。它还表示主在世用神性真理与地狱争战,使地狱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时,其人身的荣耀的状态(参看10360节)。因为人在被主重生时,会经历两种状态;第一种状态存在于他拥有真理,并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之时,第二种状态存在于他拥有良善,并出于良善看到并热爱真理之时。在第一种状态下,诚然,此人被主引导,然而是通过他自己的东西被引导的;因为出于真理行动就是出于人里面的那些东西行动;而出于良善行动就是出于主行动。
由此明显可知,人在何等程度上允许自己被通过真理引向良善,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并引向主。因为结合在一起的一切事物都有作用和回应,作用的是良善,回应的是真理。然而,真理从来不会自动作出回应,只是被良善驱使作出回应。因此,只要真理接受良善,它就对良善作出回应;只要作出回应,它就与良善结合。由此也可推知,在一个人与主结合之前,主通过真理鞭策他朝向自己;只要此人允许自己被引导,他就与主结合。事实上,神的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:它们合乎良善,因为真理出自良善。此人由此拥有感知,而感知本身就是一种回应,或说本质上是一种回应的形式。允许自己被鞭策,或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,就是照真理生活。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,“六日作工或劳碌”所表示的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是怎么回事。
1054.“我看见它”表示他是能重生的那种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当论及主时,“看见”某人表示知道他是什么样,或说知道他的性质。因为主自永恒就知道所有人,没有必要去看任何人是什么样。当人是能重生的那种时,经上就会说主“看见”他,也说主向他“仰脸”。但当他不能重生时,经上就不说主看见他,或向他仰脸,而是说主向他“转眼或掩面”,尽管转离的不是主,而是人。因此,14节论述了整个人类,其中许多人是无法重生的;在这一节,经上没有说“我”看见云中之弓的时候,而是说“弓必现在云中”的时候。这适用于主“看见”,如同适用于祂“记念”一样;“记念”在内义上表示怜悯(对此,参看840, 1049; 以及626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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